海创光电完成

日期:2025-11-09 09:40 浏览: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6日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昨日向科创板发布终止福建海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5月5日依法受理海创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核。近日,海创光电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提交了《福建海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申请文件申请报告》删除《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海创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海创光电的产品主要包括光学器件和激光模组,可实现功能图拉德激光发射、传输和接收,并以多种激光应用系统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由激光雷达业务、工业激光业务、光通信业务、生物医疗等四大业务板块组成。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州融普,持有发行人1680.375万股,持股比例为25.79%。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凌继武。 2023年12月,令际武、张少峰、林斌签署《联合行动协议》。此前,凌继武直接持有公司2.65%的股权。同时,凌继武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州融普66.67%的股份,并通过福州融普控制公司25.79%的投票权。另外,联合演员张少峰、林斌各直接持有公司0.88%的股权。凌继武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0.21%的投票权,成为公司投票权比例最大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海创光电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2283.2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25.95%。海创光电原计划募资7.6亿元,将用于海创光电产业园项目(一期)、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海创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水平、陈琳。 (编辑:何晓) 中国经济网公告:股市信息来自合作媒体和机构。这是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需自行承担风险。

0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